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物業管理行業新發牌制度
日期:2017-03-27

今天想淺談介紹有關物業管理行業新的發牌制度。自民政事務局於二零一四年五月提交《物業管理服務條例草案》至今已經過3年。而發牌制度也勢在必行,然而在坊間,民眾對於此條例似認識尚淺。說起物業管理,不少民眾都以為物管工作等同保安。其實物業管理所涉獵的範圍又廣又專。但入行容易,人手不足,加上制度上更不是一般人所認識的專業人士,促使學會的支援及監控不足,令這個行頭莨莠不齊,其實又何止保安那麼簡單?

 

發牌制度主要功能是過立法,承認物管在社會上的地位,提升從業員質素,保障住戶及業主之餘,同時提升行業的專業地位。條例草案為物管從業員訂立兩個級別的發牌制度,發牌準則包括學歷、專業資格及工作年資。將物管從業員發牌制度分成兩個級別,第一級別物業管理人(註册的專業房屋經理)較第二級別(房屋管理從業員)高。

 

物業管理屬獨特的專業,從業員必須具備多種專業知識及技能,發牌準則需涵蓋高等學歷資格(第一級別物業管理人應擁有大學學位資格),同時亦需具備專業學會審核及認可的物管相關專業資格,以保證獲發牌的從業員對行業已有充分的專業知識。物管行業服務對象為本地住戶及業主,因此本地實際工作經驗和資歷對專業物管從業員同樣重要,故納入發牌準則。

 

物業管理是一門又專業又複雜的行業,物管專業化可提升行業服務的質素及專業水平,提升本港物管行業的專業水平的同時,更能為業戶締造更舒適的生活環境。

 

(商場週記 – 高樂業管理)